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《甘肃省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
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《甘肃省矿产资源
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
经过省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9个成员单位以及省自然资源厅、省地矿局、省有色地勘局、甘肃煤田局、省核工业地质局等省属职能部门和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为期两年多的协作配合,邀请地质勘查、采矿、选矿、产业政策、经济分析领域的11位专家的反复勘查、研讨、论证、修改,近日,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《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的发布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、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,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。《规划》将更好地确保矿产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,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。为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,优化矿产资源配置,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。
截至2020年底,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9种(含亚矿种180种),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77种(含亚矿种114种)。列入《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》的固体矿产99种,其中:能源矿产2种,金属矿产36种,非金属矿产61种。共探明矿产地1402处,其中:大型126处,中型197处,小型1079处。已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有镍、钴、铂、钯等11种矿产。此外,铬、锌、钨、金、重晶石等32种矿产已查明资源储量居全国前五位。
《规划》指出:“十三五”期间,自然资源部门坚持保护保障并重,不断加快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步伐,着力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,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“十四五”期间,一是聚焦重点区域、重要矿种,着力构建“定位清晰、管控有力”的规划分区体系,推进河西矿业经济协调发展区、中部矿业经济转型示范区、陇东能源清洁生产引领区、南部金属产业高效发展区协调发展。二是加强战略性矿产和优势矿产勘查开发,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。推进能源资源基地、国家规划矿区建设,优化资源配置,促进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,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。三是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,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,推动矿产资源开发绿色低碳转型。四是优化勘查开采重点工作布局,推进重点开采区矿产资源有序开发。同时,推进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,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,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。坚持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,加强科技创新,提高勘查开发水平,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,促进矿业绿色转型,深化矿产资源市场化改革。“十四五”期末,基本形成布局合理、开发有序、生态友好、管控有效、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,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。